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日前发布最新公告,2024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1010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
暂定税率是对部分进出口货物在一定期限内实施的关税税率,通常情况下低于最惠国税率且优先适用,是常见的自主调整关税的方式。据悉,这次调整经第八届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请国务院批准,旨在继续发挥进出口对经济的支撑作用,更好履行关税在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中的重要职能,维护我国产业链供应链稳定顺畅。
来源:经济日报
原文链接:
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312/content_692211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