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务部等14部门研究确定,在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含宁波市)、福建省(含厦门市)、湖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重庆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9地开展内外贸一体化试点。
专家表示,推进内外贸一体化有利于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近年来,我国内外贸一体化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也存在调控体系不够完善,统筹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不够强,内外贸融合发展不够顺畅等问题,还不能完全适应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需要。设立试点开展先行先试,有利于提高统筹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促进内贸和外贸、进口和出口协调发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更高水平开放和更高质量发展。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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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gov.cn/zhengce/2023-01/12/content_573639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