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公布。《条例》共39条,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个体工商户条例》同时废止。
《条例》提出,国家加强个体工商户公共服务平台体系建设,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法律政策、市场供求、招聘用工、创业培训、金融支持等信息服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根据个体工商户的行业类型、经营规模、经营特点等,对个体工商户实施分型分类培育和精准帮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为个体工商户增加经营场所供给,降低经营场所使用成本。国家鼓励和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和社会资金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发挥各类资金作用,为个体工商户在创业创新、贷款融资、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提供资金支持。国家实行有利于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财税政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严格落实相关财税支持政策,确保精准、及时惠及个体工商户。
来源: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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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gov.cn/premier/2022-10/25/content_572162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