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刘佐日前表示,从下一步税制改革和调整方向来看,还有继续调整的空间和必要,"但不能认为减税越多越好,要有一定的减税,但要有一定的制约或者限度"。
他在《中国财政政策报告20072008》首发式暨"财政与民生"学术研讨会上表示,五年前,我国提高了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这使从事个体经营的税负有所减轻,但随着工资、物价的上涨,当年的起征点有点偏低,有必要进行相应地提高;从个人所得税来看,工资薪金所得提高了,个体户的费用扣除要不要提高,个人投资企业投资者的费用要不要提高等,这些恐怕都有提高的必要性。另外,个人所得税现在正由分项征收向综合征收发展,否则税负就不公平不合理。
"有人提出是不是现在的税制改革就是要减税,解决民生问题就是要减税",他说,我们的看法不是这样,税该减的要减,不是说减的越多越好。国家财政需要收入,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最主要的来源,如果没有足够的税收,就会影响到国家财政的运行,政府机构、军队、警察、外交、科学、技术、文化、卫生各项事业要发展,没有足够的资金支持是不可能想象的。所以,减税是必须要做的,但是它又是要受到财政支出的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