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6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 不断提升企业开办服务水平的通知》,提出将企业登记注册后首次办理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等企业开办业务纳入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覆盖范围。公安、税务、社保、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在“一网通办”平台实现企业开办有关业务办理。有条件的地方,还可探索将外商投资企业开办纳入“一网通办”平台。
《通知》明确企业在经营场所公开展示电子营业执照,等同于悬挂纸质营业执照,视为已履行亮照经营义务。以电子营业执照为基础,各部门将涉及市场主体的各类行政许可、备案等信息归集于企业名下,推动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减轻企业办事负担。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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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gkml.samr.gov.cn/nsjg/djzcj/202104/t20210421_328072.html